两人之间沉默了一会。见对方没有聊天的意思,李明月倒有点不死心,把话题又主动挑起:
“能让你这么上心的,一定是关系特别好的亲戚朋友吧?”
闻言,厉坤乐了,眉眼舒展开,里头能透出清风。
李明月看得微愣,接触了好几次,也由着职务便利,找出过这男人的档案窥探。接触到的,了解到的,都是他一丝不苟,刚毅正面的形象。
这一瞬间的表情,特别形象地诠释了什么叫硬汉柔情。
就听厉坤说:“对,关系挺特别的,是我媳妇儿。”
李明月脸色一僵。
厉坤拧头,皱眉道:“跟你比不得,她是一地地道道的惹祸精。”
跟你比不得,这话是反着说的,都是聪明人,李明月知道,这意思是,你跟她没法儿比。
她不说话,厉坤也没什么温暖风度,随意一提:“你家是南昌的?巧了,我一哥们儿,也是南昌的,你俩老乡,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。”
他是笑着说的,温和大气那叫一个平易近人。
话末,他还嘀咕一句:“年龄还挺接近的。”
用乱点鸳鸯谱的架势,不仅摆明了立场,还彻彻底底断了对方的念想。但两人之间的距离,挨着很近,配上厉坤这神态,远远看之,颇有撩骚的气质。
迎晨的脚步,生生停在拐角处。
林德是个二愣子,也记挂着李明月对厉坤有意思这茬事儿,二话不说,转身推搡迎晨:“快走快走,没啥好看的!”
迎晨杵着不动,整个人都冷了,一记眼神扫向林德,林德便怂了,替厉坤心虚来着,直接把人出卖。
“晨姐,他俩没啥关系,就是互相存了个私人号码。”
迎晨呵声冷笑,如霜降堆雪。
这会功夫,厉坤也看见了他们。目光一愣。
迎晨扬着下巴,大眼儿狠狠瞪了他几秒,转身便走了。
“哎?哎!晨姐?”林德原地摸脑袋,“嘛呢这是。”
厉坤走过来,皱着眉问:“她怎么进来的?”
“我带进来的。”林德突突突地就把自己出卖:“跟警卫说,她是我媳妇儿,就放行了。”
厉坤陡然一紧,寒气森森地问:“你媳妇?”
林德猛地捂住自己的嘴巴,差点没哭出来:“我是被逼的。厉哥,我不想跟你抢饭碗。”
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谁的馊主意。厉坤看着早已没了人影的前边,心烦难耐,没犹豫,小跑地追了过去。
迎晨垂头丧气,手指缠着手指,慢悠悠地往门口走。
厉坤瞧见人了,便放缓脚步,跟在后头,始终保持一两米的距离。
迎晨没搭理,撅着嘴,生着气。
厉坤跟了半条路,终于沉不住气地喊了一声:“找我?”
“不找你。”迎晨闷声:“找我老公。”
“……”故意顶他的是吧。
厉坤没好气:“那你找错地方了,这儿没有叫老公的人。”
“谁说没有。老公老公老公。”迎晨蛮横:“我不就叫了吗?”
“……”得嘞,还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。
厉坤忍住笑,继续跟在后头。
一两分钟后,迎晨觉得差不多了,停住脚步向后转:“老实交代,为什么要存别人的电话号码?”
结果刚蹦出两个字儿,她就止了声。
后方空空如也,早就没了人影儿。
迎晨这回是真颓了,虽说自己不占理,做错事在先,但出发点是好的,又被厉坤这么一冷落,心里难免委屈。
甭说分手那会,就连在审讯室连待几天都没哭。现在,眼眶热,真有点收不住情绪了。
就这样,迎晨低落难受地继续走,刚走到大门口——
“滴滴——”数声鸣笛喇叭嚷。
迎晨恹恹侧头,看清了,心脏都快蹦跶出了嗓子眼。
厉坤戴着大墨镜,不苟言笑甚是严肃,他坐在车里,单手控着方向盘,另只手探出窗外,指尖夹着燃了半截儿的烟。
“吱——”的刹车响。吉普甩了个尾,直接横在了迎晨前边。
厉坤推门下车,一身松枝翠绿的军装,像众多白杨树里最挺拔的那一棵。他没摘墨镜,冷脸峻色,走过来猛地弯腰,掐住迎晨的腰肢一用力。
“啊!!”迎晨惊叫,惹得路上的战士们纷纷侧目。
厉坤把她扛在肩头,轻轻松松地掂了掂。男人手臂力量坚硬,单手足以掌控。
迎晨像一麻袋棉花,头朝下,疯狂扭动。
“你变态啊!放我下来!神经病吧!”
总队都是熟面孔,大伙儿爽快豪迈,热忱打趣:“厉哥,什么情况啊?”
厉坤墨镜遮眼,只嘴角的弧度迷人上扬,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纸,放手里大方摇了摇:“家里的猪能出栏了——送屠宰场喽!”
说罢,厉坤神魔不忌的气势,扛着迎晨往车边走。
身后哄笑阵阵。
那页纸四四方方,在他肩上颠簸时,迎晨朦朦胧胧地看清了上面的标题——
结婚申请报告。
末尾,是四个红色签章,黑色炭笔龙飞凤舞地批示:
组织同意。
迎晨彻彻底底懵了。直到被厉坤塞上副驾,同时一根皮绳出现在眼前,她才如梦初醒,磕磕巴巴地问:“你,你想干吗?”
厉坤没说话,直接把她给捆了三圈,绑在了座椅上。
由于迎晨没恢复状态,所以没有反抗,整个捆绑过程十分轻松。
最后,厉坤悠闲地吹着口哨,给她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。
迎晨反应过来,开始挣扎:“喂!喂!喂!”
厉坤摘了墨镜,挂在食指上转了几圈,目光沉沉盯着她,轻声说:“有种你再跑,这次不把你办了,你跟老子姓。”
两分钟后,车子驶出总队。
四十分钟后,到达目的地——
民政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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